painting_children_childhood_kjb_DonaldZolan_64JustDucky_sm.jpg            兒童養育與業力


第一組

1.  如果人類能成為天眼便可以確定神智學對生命的了解及教育難處的解答

2.  人一出生他各個體會在不同的時期以不同的方式發展如下表:


時期/作用

肉體

生命體

星芒體


0-7


模範

1.滋養開發感官

2.自動啟發自己

(木頭與玩偶的差別)

1.未對外開發。

2.被吸收在體內以建立體。

3.不要打擾。

4.讓身邊圍繞著心志高尚、思想純正、慷慨打大方、令人喜愛的模範身教的人會在孩子內在生命留下銘印。

5.避免有不純淨、不道德的思想與感受此時身教大於言教。

1.未對外開發。

2.被吸收在體內以建立肉體。

3.不要打擾。

4.讓身邊圍繞著心志高尚、思想純正、慷慨打大方、令人喜愛的模範身教的人會在孩子內在生命留下銘印。

5.避免有不純淨、不道德的思想與感受此時身教大於言教。



7-14~16


(青春期)


權威

 

1.接受外界印象開始被影響。
2.解放期~發展記憶、習慣、氣質、性向、毅力的特質讓個性有穩定的基礎。

3.喚醒對藝術、音樂的感受(音樂與生命體的振動有很大的關係)並用圖象、童話表達人類生命的故事且以寓言、譬喻、故事的模式來學習並以聖賢的形象、模範為標竿而不刻意分別所謂的好、壞,因這樣會令生命柔軟溫順而有長久的印記。

4.越晚讓孩子有批判的能力越好。

5.當孩子問為什麼?時,要用古聖賢的形象與模範的方式來回答,但要小心絕不能是強迫的權威;要讓孩子能夠靠信念行事。

1.不要被影響。

2.仍持續做肉體工作。


14-21


評判

 

 

21歲以上

1.解放期

2批評判斷力

3.處理人際關係

4.個性被釋放.

5.發展評判例(22~24歲以後)

 

3.  神智學在人類文化上的一個大任務:神智學的教育要求當老師的不

    只要有智識性的知識還要有教育的原則與洞見還必須是有天賦的權

  威的人;人類的未來就靠這些老師

 

      因 ~緣 ~果 ~報  論

 

1. 緣是千變萬化,而重重無盡的因緣變化,產生不同的果報

2. 個人的我執體每一次的投生都有所變化;於是因果不斷的在每一生

   變化運作,因果互為因果、重重無盡、輪迴不斷

3. 欲之前世因 今生受者是 欲知來世果 今生做者是 〞:

  (1)所謂的業力就是靈界的大自然因果律

  (2)如果我們想要更有希望及力量面對生命,那我們一定要找到生

     命的答案

  (3)業力的法則讓人們能夠真正的了解生命

  (4)就因為有業力法則可以讓我們因努力與道德的修持改變來生的

     果報(我想要未來快樂現在就種快樂的因) 因為種瓜得瓜、

     種豆得豆的道理,讓我們得到強而有力的安全感

  (5)所以更應該以業力的眼光來看待世間的這一切,並依業力的法

     則來生活


4.許多對業力的錯解:

  (1)宿命論者的論調~我很懶那是我的業

  (2)永遠是等一下再做! 反正不急!

  (3)以不介入他人的業為藉口,不願意善行付出

5.業力法則是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眾善奉行、諸惡莫做!我們

  的生命簿裡的存款會越來越多!這讓我們有力量起善行並努力為將來

  與來生打好基礎。

6.耶穌基督知道經過業力法則他的犧牲能造福所有的人,他藉由業力

  法則完成了這項懿行。

7.這個世界其實整個兄弟情誼的一体世界,沒有所謂單一的、個個孤

  立的”我”這在靈界也是一樣且有更深一層的意義。

8.以佛教的〝十二因緣法〞來探討因緣果報(摘自網路):

 輪迴圖  

十二因緣是佛教三世輪回最基本的理論,其內容包括:無明緣行,行

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

,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十二因緣互相依賴而有,包括過去、現在和未來,因果相隨,三世相

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於輪回而不能得出。(三世相續無間斷,是

指以過去世的“無明”和“行”為原因,招感現在世的“識”乃

至“受”等五者為結果;由現在世的所得到的結果,又生起“愛

”、“取”、“有”三者,為現在世的原因;以此又招感未來世

“生”、“老死”之果,如是迴圈,無有間斷。)斷此迴圈之鏈,

即得斷輪回、得解脫。

 


 

 第二組

 

1.   早在人類成為天眼,能直接見到真象前,神智學幫助人類了解生命的

   真相及對教育有疑問的做解答。


2.   人出生進入新生命時,他的各個體會在不同時期用不同方式發展著

   ,惟有注意不同體的發展,才能了解人是如何成長到為熟的。


3.   由出生到7歲,只需要考慮肉體;在七歲前孩子的生命體興星芒體

   尚未對外開放,在那之前外界都無法影響這些體,因為它們正在建

   立肉體的工作。


4.   7歲時生命體開始接收外界印象,此時便會影響;7-14歲不要

  去影響星芒體,否則內在工作就被打擾,在第一個7年期,不要打

   擾生命體與星芒體,讓一切順其自然發生。


5.   頭七年期,要影響孩子最好的方法就是經由感官的開發;孩子所見

   所聽的一切都影響著感官,此時不是靠書本或言教影響的,而是經

   由模範與模仿影響的,頭七年最重要的事就是滋養孩子的感官;將

   他引出來,讓他自動的啟發自己。   


6.   在教生命體興星芒體方面而言,不是刻意的傳給他的微妙影響力,

   而是給孩子在環境中接觸到純淨的思想與感受是很重要的;最好的

   教育方式,不是我們說什麼影響孩子,而是我們真正是怎麼樣的一

   個人影響孩子。


7.   青春期,是生命體進入解放的期間,在這段期間,我們要努力訓練

   負責記憶,一生習慣,氣質,傾向與持久的意願的生命體;要小心

   發展這些特性,好好影響孩子的習慣,讓他的個性有穩定的基礎;

   過早發展批判的能力是錯誤的教育方法,我們這年代在這方面的罪

   過可真不小;經由故事和譬喻學習存入孩子的記憶中,要確定他們

   的比較能力來自於感官世界;我們將古老聖賢給他們當模範,而不

   是告訴他們這是好的那是壞的,這樣會命令他做批判;這些就是運

   作於生命體的力量。  

   

8.   愈晚激起孩子內在的批評判斷能力愈好。用模範與形象來回答正確

   比喻也是很重要的;神智學的教育不只是要求老師有智識性的知識

   ,有教育的原則與洞見,還要有選擇以老師為業的人必須是有天賦

    的權威性的人。這是神智學在人類 文化的一個大任務。        


9.   孩子到第3個7年期時,星芒體就被釋放了;批評判斷能力與處理

   人際關係都要靠星芒體。當星芒體被釋放的時候,一個人的個性也

   同時被釋放,所以必須發展個人的評判力。當週遭的一切可以教育

   一個人的時候,就是從世事中學習的最好時機,這才是令人完全成

   熟的正確方式。


10. 教育的大基本原則會說明從出生至7歲,最基本的就是模範,

   7-14歲就是權威,14-21歲就是面對獨立的訓練。   

    

11. 這是神智學如何在生命中各階段芍實際生活有所幫助的一例。另一

   個是對業力的研究,業力的法則讓人真正了解生命的每個過程中給

   我們力量-自信及對無法了解的事有所了解。


12. 業力回答人類的一個大問題:為什麼孩子生下來條件有如此的差別

   ?惟有神智學能給它們答案。如果我們要有希望與力量面對生命,

   又要找到生命的答案,業力如何回答生命之謎。    

   

13. 現在世上常說因果律,而業力就是大自然的因果律。

14. 所以結果是完全由起因所決定的。一個早期的經驗事件會造成一個

   後來的命運,所以因果律在此也成立。


15. 人有自己的我執體(自我意識體),個人的我執體由一生至另一生

   有所改變。因果在一生又一生運作:我現在所體驗到的是前一生所

   種的因。我今日所做會對我下一生命運有所改變。         

  (欲知前世事,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命,今生做者是)


16. 業力最撫慰人心就像萬事萬物不會無因而有,也不會種因而無果。

17. 我們應該變成命運註定論者,要對所有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的事負

   責。

18. 業力法則說:今生我做的所有的業都會有它們的果報。所以每一個

   迎造作都會改變妳的命運。  


19. 我們應該要多想業力對將來的影響,而不要老是沉緬於業力與過去

   的關係。


20. 一個人一定要自己解救自己的業力。

21. 個人自由意願是不受業力限制的。因為相信業力,所以不是完全依

  賴自助或自修,他要認知到他可以受他人幫助。

        


22. 業力的法則,就是業力法則的運作讓這些幫助有效果。

23. 有能力的人,可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這都沒有令業力的法則失效

   ,反而因為業力的法則實踐緣故,令耶穌在世上的懿行有效。         


24. 耶穌基督知道,經由業力法則,他的犧牲能造福所有的人。他藉由

   業力法則完成這項懿行。其實業力真是教導業力與輪迴。這不是每

   個人 都自食其 果,而是這個果一定要有人來受,不論這個人是誰

        

25. 這個世界沒有所謂的單一,孤立的我,是整個兄弟情誼的一體。實

   際生活中兄弟和朋友可以互助,在靈界也是相同情形,只是在靈界  

   有更深層的意義。




 

 第三組

一、神智學在生命的實用,作用在兩個部分,一個是有關兒童的教養

    ,另一個事業力法則的說明。

二、兒童教養的原則:生命本質在各個生命階段,各個「體」會有不

     同的發展情形,也就有不同的教養原則與方式。

(一)0~7歲的兒童:核心的學習議題是「模範」。

1.肉體被釋放到所存在的環境中。

2.原則:藉著滋養孩子的感官,讓他自動地啟發自己,發揮想像力。

3.方式:讓萊子身邊圍繞心智高尚、思想純正的人,而在孩子心中留

        下銘印。        

(二)7~14歲的兒童:核心的學習議題是「權威」。

1.生命體開始接受外界印象,需要訓練個體負責一生習慣、氣質、持

  久意願的生命體以及對音樂藝術的天份。 

2.原則:以自然天賦性的權威教導孩子,孩子才能在靠知識行事前,

        能靠信念行事。              

3.方式:讓孩子從故事與譬喻中學習,從圖像、模範與形象來回答孩

        子的問題。                

(三)14~21歲的兒童:核心的學習議題是「評判」。

1.星芒體在此時期被釋放,意味著一個人的個性同時被釋放,而必須

  發展評判能力。 

2.原則:當週遭的一切可以教育一個人,才是一個人由世事中學習的

        最好時機,孩子在身心未成熟前過早讓發展批判能力,未必

        是好事。     

        

三、業力法則的說明:是靈界的大自然因果律。

(一)存在的意義:它回答了我們的生命答案,而能讓我們有力量與自

    信去面對生命。   

(二)運作的原則:

1.早期經驗會造成後來的命運,也就是我現在所體驗到的,乃是來自

  前一生所種的因,我今日所做會對下一生的命運有所改變。

2.每一筆新交易都會改變結餘,每一個新造作都會改變你的命運。

(三)作用的方式:

1.個人:超越時空輪迴,使個人從這一生到下一生的命運有所改變。

2.群體:整個世界沒有所謂單一、孤立的我,而是兄弟情誼一體,互

        相幫助的。

(四)如何理解業力:我們應該多想業力對將來的影響,而非老沉緬於

    業力與過去的關係,而要努力地樂觀向善,為將來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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